行業動態
1.門高:
供人通行的門,高度一般不低于2m,再高也以不宜超過2.4m,否則有空洞感,門扇制作也需特別加強。如造型、通風、采光需要時,可在門上加腰窗,其高度從0.4m起,但也不宜過高。供車輛或設備通過的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其高度宜較車輛或設備高出0.3~0.5m,以免車輛因顛簸或設備需要墊滾筒搬運時碰撞門框。至于各類車輛通行的凈空要求,要查閱相應的規范。
如果是體育場館、展覽廳堂之類大體量、大空間的建筑物,需要設置超尺度的門時,可在大門扇上加設常規尺寸的附門,供大門勿需開啟時,人們可以通行。
現今建筑內各種設備管井的檢查門頗多,它不是經常通過的地方,所以一般上框高與普通門齊或還低一些,下邊還留有與踢腳線同高的門檻,其凈高就不必拘泥于2m,1.5m左右即可。
2.門寬:
一般住宅分戶門0.9~1m,分室門0.8~0.9m,廚房門0.8m左右,衛生間門0.7~0.8m,由于考慮現代家具的搬入,現今多取上限尺寸。
公共建筑的門寬一般單扇門1m,雙扇門1.2~1.8m,再寬就要考慮門扇的制作,雙扇門或多扇門的門扇寬以0.6~1.0m為宜。
供安全疏散的太平門的寬度,要根據計算和規范(有關防火規范)規定設置。
管道并供檢修的門,寬度一般為0.6m。
供機動車或設備通過的門,除其自身寬度外,每邊也直留出0.3~0.5m的空隙。
附帶說一下,供檢修的"人孔"其尺寸也不宜小于0.6m×0.6m。
窗的尺寸
1.窗高:
一般住宅建筑中,窗的高度為1.5m,加上窗臺高0.9m,則窗頂距樓面2.4m,還留有0.4m的結構高度。在公共建筑中,窗臺高度由1.0~1.8m不等,開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應低于2.0m。至于窗的高度則根據采光、通風、空間形象等要求來決定,但要注意過高窗戶的剛度問題,必要時要加設橫梁或"拼樘"。此外,窗臺高低于0.8m時,應采取防護措施。
現代玻璃幕墻中,整塊玻璃的高度有的已超過7.2m,那已不屬于一般窗戶的范圍了。
2.窗寬:
窗寬一般由0.6m開始,寬到構成"帶窗",但要注意采用通寬的帶窗時,左右隔壁房間的隔聲問題以及推拉窗扇的滑動范圍問題,也要注意全開間的窗寬會造成橫墻面上的炫光,對教室、展覽室都是不合適的。
過道
1.過道寬:
窄的走道應該是住宅中通往輔助房間的過道,按《住宅建筑設計規范》(GBJ96-86)規定,其凈寬不應小于0.8m,這是"單行線",一般只允許一個人通過。規范規定住宅中通往臥室、起居室的過道凈寬不宜小于1.0m的寬度,也只是一人正行,另一人側身相讓的尺寸。這個尺寸用"不宜小于"是考慮到磚混建筑中,0.24m墻,1.2m中距的過道,凈空只有0.96m,不足1.0m考慮的。
高層住宅的外走道和公共建筑的過道的凈寬,一般都大于1.2m,以滿足兩人并行的寬度。通常其兩側墻中距由1.5~2.4m,再寬則是兼有其他功能的過道,如課間活動、候診等等。至于大型公共建筑人流如潮的過道,那就要根據使用性質和疏散要求來決定它的寬度了。還需要補充說明的是,過道的長短,是否采光等因素都對過道的寬度起到相當的影響作用,一般長的、暗的、雙側有房間或墻壁的過道,都要適當寬一點或采取變換寬窄的手法加以處理,避免又長、又黑、又悶、又窄的過道,但也不能無原則加寬,白白浪費建筑面積。
2.過道高:
過道的凈高原本隨建筑層高而定,設計中通常未予專門的考慮。當今建筑設備的要求較前普遍了,風管、水管、電氣、消防各種管線利用走道上部空間作為"通廊",過道除了供通行之外、往往成為管線的載體,于是過道凈高的問題經常出現在設計者面前。我們把過道的總高分成下面四個部分:①結構高度;②設備管線高度,一般在0.6m左右,視風管的截面、布置方式以及冷凝水管、自動噴淋水管的安排而定;③平頂的構造高度,一般0.05m即可;④凈高,這是設計者要認真把握的尺寸,它是決定層高的重要因素之一。按常規,這個凈高度應在2.2m以上為妥,特別是平頂上還有下垂的煙感探頭、噴淋水喉時,為避免人手觸摸,這個高度要高于普通人摸高2.15m。現今有時會遇到為了盡量減小層高,將走道凈高壓縮到2.10m,這恐怕是較小的高度了。順便提一句,這么低的吊頂,其質地需十分精細、否則會有壓抑感,過長走道遇此情況,還要從平面上加以寬窄相間的變化處理,以免既壓頭又單調。
陽臺
陽臺大家都熟悉,但它的欄桿高度在多層建筑中不應低于1.0m,在高層建筑中,則不應低于1.10。一般高層建筑盡量不設陽臺或將陽臺封閉,這涉及到大風、大雨以及墜物傷人諸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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