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動態
一、施工前準備工作
(一)、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1.施工現場交通
工程將修建交通便道進行物料運輸,從而使工程的交通較為便利。
2.施工用水、用電
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與當地相關人員聯系,就近提供電源,沿線布置供電線路連通各施工點。同時項目經理部在施工現場自己配備所需要的發電機組,以備突然停電或是用電高峰期的不時之需,以保障施工用電。施工用水亦是向當地借用。
(二)、材料供應
1、工程所需的材料在進場前均須經過嚴格的質量檢查,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2.項目經理部根據工程實際進度計劃編制材料需用計劃,各種材料的進場按照已編定的材料需用計劃進場,并按指定的材料堆放點堆放。同時做好材料的保護工作,以防材料在施工現場出現損壞或損耗現象。
(三)、技術準備工作
1、 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
工程開工前,在項目總工程師的組織下,集中項目部有關技術人員仔細審閱圖紙,將不清或不明的問題及時匯總會知業主、監理和設計人員及時解決。
項目經理部將嚴格按有關程序,組織技術交底,由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向班組交底,做到項目部全體人員均熟悉本工程的技術要點、設計意圖和施工技術規范的內容。
2、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
由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編制該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該方案被審批同意后以該方案作為本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文件。
3、測量放線工作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聯系規劃局做好測量控制點的交接工作,并按規范進行復測,同時建立測量控制網,確定道路中線和施工紅線和施工放樣測量。 積極與建設單位、設計院聯系,熟悉本工程的各項要求和任務,并及時向有關管理人員傳達;
(四)、其他準備工作
1、 做好沿線的地下管線(道)的探測與保護工作,以防對工程的進程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2、 按施工總平面圖及結合工地現場情況,及時搭設施工所需的臨時設施,注意防火、防漏電等安全問題;
3、根據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操作人員進場,并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的崗前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
二、主要施工方法
1、測量放線
1.1 組織測量技術人員按規劃局提供的測量控制點進行復測,復核無誤后建立工程測量控制網,對工程進行點面相結合的測量控制。
1.3 井面標高應路面與路面一致。
2、溝槽開挖
2.1 溝槽開挖前應要求各有關管線部門提供地下管線情況,并結合人工開挖勘察,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施工。當發現管線位置后應做好清晰的標志以保護好地下管線。
2.2 施工時在人行道邊設置臨時排水溝,以保障排水通暢,以保障開挖基坑不被雨水浸泡而造成基坑的質量問題。在基坑開挖時須在溝槽外兩側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溝槽內。溝槽內兩側設排水溝和集水井,用碎石填充,當地下水豐富或遇雨天時用抽水機抽水,以保障基坑不被水浸泡。
2.3 工程的溝槽深度開挖視深度而定,對土質良好地段采用可以1:1放坡開挖。開挖時用挖掘機進行,人工配合。溝槽開挖土方調至填方區填土或用自卸式汽車外運棄土。在開挖前,溝槽的斷面、開挖的次序和堆土的位置應由現場施工員向司機及土方工詳細交底。在挖土過程中管理人員應在現場指揮并應經常檢查溝槽的凈空尺寸和中心位置,保障溝槽中心偏移誤差符合規范要求。為保障槽底土壤不被擾動、破壞或超挖,用機械挖土至設計標高高20~30cm后改用人工挖土和平整。開挖要保障連續作業,分段開挖,每段10m~20m,以防止土方塌方出現安全事故
2.4 溝槽檢查驗收
溝槽開挖完成應進行自檢,應該熟悉檢查項目和允許誤差。自檢合格后應馬上通知監理進場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能進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3、基礎施工
3.1 若管道處于軟土上應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及設計人員到現場解決,排水管道地基承載力不得小于10Kpa。
3.2 測量中心軸線,標高,并放出基礎邊線。在溝底設置水平小木樁,樁頂標高為管道平基砂石墊層的標高。
3.3 碎石、砂墊層應先將碎石、砂拌勻然后鋪設,鋪筑墊層時應邊鋪邊檢平。
3.4質量標準
a、砂石墊層設計要求,符合高程及縱坡設計要求,井位基礎砼符合設計井底高程。
b、排水管應該符合允許偏差項目。
4、管道安裝
4.1 下管前,要清理管坑內雜物,砼平基要清洗干凈,然后在平基上彈放管道中線,復核管溝底標高。
4.2 采用吊車下管,下管時應將管道排好,然后對線校正,嚴格控制中線和標高,對中方法采用中心線法和邊線法。
4.3 雨水管采用膠圈承插接口。
4.4 管道穩定后應再復核流水位高程,符合設計標高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
4.5 質量標準
a、管道安裝時,表面必須順直,接口平順,符合設計流水位高程。
b、管底不得倒流水,縫寬應均勻,管道內不得有泥土、磚石、砂漿、木塊等雜物。管材不得有裂縫、破損。
5、回填
5.1 管道安裝完畢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進行回填工作。
5.2 管坑兩側回填石屑厚度按設計要求,回填時兩則同時進行,以防管道位移,管頂30cm以上回填土并分層夯實,密實度必須達到路基設計要求。
5.3回填時,槽內應無積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機物質。回填土不得夾有大塊磚石,大塊土必須敲碎至10cm以下方可用于回填。
5.4 溝槽回填順序,應按施工開挖順序進行,虛鋪層厚30cm。
5.5 換填砂或石粉,仍應按規定分層用平板振動器或手扶輕型壓路機壓實,每層虛鋪厚度不許超過300mm。